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5940|回复: 0

江苏:除南京、苏州市区外拟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8-10 07: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人民网南京8月9日电 近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助力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意见的公告。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全省(南京、苏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

《若干措施》显示,南京、苏州市区拟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

此前,浙江、黑龙江等省份也陆续发布了放宽落户限制的政策。今年7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其中明确,浙江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放开放宽城镇地区落户限制,放开人才落户,放宽投靠落户,实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杭州市城区要取消落户名额限制,精简积分项目,确保居住年限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分数占积分的主要比例。

今年6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在其官网发布《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再推新举措》,对该省落户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全省所有城区(镇)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实现“零门槛”。群众在经常居住地有落户需求,本人提供相关证明,凭申请即可落户。有固定住房(含租赁)的落户房屋所在地,没有固定住房的落户派出所社区集体户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Archiver|手机客户端|小黑屋|自律公约|==溧水114网== ( 苏ICP备10008074号-9 )

GMT+8, 2024-11-21 23:0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南京溧水易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57214114、57244114 地址:广成铂金大厦16楼01室
法律顾问:范遵国 13705148320 江苏宗域律师事务所 | 吴耀坤 18502567708 江苏圣典(溧水)律师事务所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5-57214114、13913384400 未成年人专用举报邮箱:001@ls114.cn
苏公网安备 32011702000107号 | 经营许可证:苏B2-20150070 | 人力资源许可证:0117000113

客服微信 求职群 公众号 视频号 抖音号(ls114ls11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