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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没变 南京拟适度上调自来水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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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3 07: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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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南京市发改委组织召开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政策优化听证会,就《南京市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政策优化听证方案》听取意见和建议。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方面的27人组成。

为何调整?供水成本有变,价格12年没动

据悉,南京市现行的自来水供水价格于2012年制定,已12年未做调整。

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以来,为全面提升城市供水品质,完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南京市供水企业加大供水设施投资建设,城市供水成本发生了较大变化。

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落实国家和省规范城镇供水行业价格管理要求,理顺供水价格,建立健全“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价格机制,推动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提高供水安全和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供水行业健康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南京市启动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政策优化工作。

本轮自来水价格调整优化涉及南京全市范围(包括主城六区、江北新区、六合区、浦口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按照“全市统筹,各供水区域协同”方式同步实施,南京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到户价格同城同价。

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认为,自来水供水价格12年没有调整,此次供水价格的调整是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的,也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并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表达了对南京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政策优化的意见和建议。

不少听证会参加人表示,价格调整后,供水企业要不断提升供水的水质和服务的质量,加大老旧管网改造的力度,强化企业内部的管理,提高供水的效率,控制供水过程当中的漏水率,降低供水的成本,保障供水的安全。此外,还有必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老百姓了解和理解价格政策的调整,要提高公众节水的意识。

如何调整?水价适度上调,一阶梯水量上升

听证会上公布了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首先是优化各类用水供水价格比价关系。根据《江苏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级差1:1.5:3保持不变,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与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供水价格比价1:1.11保持不变。主城六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的供水价格比价由1:1.18:1.87调整为1:1.3:3。

其次是完善居民用水阶梯水量政策。以家庭人口3人为基数,第一、第二、第三阶梯年用水量上限由每户每年180(含)立方米以下、180~300(含)立方米、30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每户每年200(含)立方米以下、200~270(含)立方米、270立方米以上。人口为4(含)人以上的用户第一、第二阶梯年用水量上限,由每户每增加1人分别增加60立方米调整为每人每年65立方米、85立方米。

再次是调整供水价格标准。依据国家和省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相关规定、污水处理费征收相关要求,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的主城六区仅调整供水价格,随供水价格代征收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保持不变。由于供水价格调整,同步调整各类用水到户价格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含居民合表用户)、第二阶梯、第三阶梯供水价格由1.42元/立方米、2.13元/立方米、4.26元/立方米调整为1.80元/立方米、2.70元/立方米、5.40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供水价格由1.57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供水价格由1.67元/立方米调整为2.3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供水价格由2.65元/立方米调整为5.40元/立方米。

有何影响? 水费增加不多,困难群体“免200方”

根据方案,居民家庭(3人)用水第一阶梯年用水量标准增加了20立方米,到户价格每立方米由3.04元上调为3.42元,每立方米上涨0.38元,上涨幅度为12.5%。按照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售水量测算,89.02%的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一阶梯年用水量200立方米以内,第一阶梯用户水费支出平均每月最多增加5.7元。总体而言,对居民家庭用水支出影响有限。

不少听证会参加人表示,优化完善困难群体自来水价格优惠的相关政策,受到很多关注。对此,方案显示,为减轻困难群体生活负担,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和总工会认定的建档特困职工等家庭,由每户每年补贴5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免收200立方米供水价格部分(不免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

此外,方案还取消了新建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定,将新建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纳入供水成本,同步取消供水企业收取的该项经营服务性收费。

南京市发改委二级巡视员徐卫华表示,市发改委将对各类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研究,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整方案,按照规定在15日之内,将本次听证会的听证报告一并上报市政府。南京市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政策优化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审定后,将通过南京市发改委政务网向社会公布。(马祚波 金雨希 摄影 赵雨晨)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发表于 2024-9-13 08: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水费要涨的节奏
发表于 2024-9-13 09: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大家先有个心理准备。
发表于 2024-9-13 09: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听政府的
发表于 2024-9-13 09: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涨的太少了,涨到10元一方多好啊!到处想办法收割
发表于 2024-9-13 10:30:2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3人不知道为啥一年200方不够,不知道是不是水表的问题
发表于 2024-9-13 10: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涨价还是要用的
发表于 2024-9-13 13: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抢钱出没办法
发表于 2024-9-13 14: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年用水量第一阶梯200,第二阶梯200~270,第三阶梯270以上,请问依据什么得出这个数据的,为啥不改成第一阶梯10,第二阶梯10~20,第三阶梯20以上,不是可以有更多的利益嘛!年用电量也是如此!如今的时代,这样的年用量与时俱进了吗?跟得上时代吗?幸亏大米不是垄断,要不然也会来个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的……。再说了溧水的水费好像早就高于这个标准了吧!
发表于 2024-9-13 15: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都是增加人民负担的。钱难挣!
发表于 2024-9-14 13: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阳开泰》 发表于 2024-9-13 15:33
哪里都是增加人民负担的。钱难挣!

榨干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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