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红灯下肉质红嫩
黄灯下水果橙黄油亮
绿灯下蔬菜更加青翠
这些给食物“美颜”的灯光
被称为“生鲜灯”
12月1日起“生鲜灯”将全面禁用
它究竟有哪些危害?
来看小溧的探访
“生鲜灯”一照
食品“颜值”飙升
“生鲜灯”是一种生鲜食品行业广泛使用的灯具,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物看起来更“新鲜”,让消费者难以辨认“真面目”,从而影响真实的购物体验,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 生鲜灯下的猪肉(左)和未使用生鲜灯的猪肉(右) 小溧随机走访了城区几家农贸市场、超市,由于未到禁用期限,一些商家仍在使用“生鲜灯”。
某肉品摊位的鲜肉被照成了红色 居民王女士告诉小溧,她在菜市场看到的猪肉色泽鲜嫩红润,看上去十分“养眼”,买回去打开一看,竟然“褪色”了,这让她很是疑惑。其实这前后变化的秘密,就藏在“生鲜灯”中。
某超市虽采用的是白光,但红色灯罩同属违规
今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并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基于《办法》,南京发布了《关于强化全市使用农产品生鲜灯整治的工作指引》。
其中明确了禁止生鲜灯变相擦边使用的几种情形↓↓↓
1
禁止直接使用红色、蓝色、绿色等明显改变感官性状的照明设施对生鲜食用农产品进行照射。 2
禁止使用可变可控光源调节颜色应付监管,在销售时实际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 3
禁止通过使用内部或外部为红色的灯罩、造成实际反射光线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 4
禁止在正常灯具上加套红色塑料袋、在灯泡表面涂抹红色物质等,造成实际光照效果不合规的行为。 5
禁止将红色、蓝色、绿色等违规光源和正常光源搭配使用。 速冻食品冷柜、冷藏展示柜、水产品展示柜等内置灯带光源,也应当符合上述照明规定,不得出现违规行为。
市民可监督举报
“使用生鲜灯并不代表该档口所售卖的肉类品质一定不好,但这种灯光的确存在迷惑消费者的可能,针对市面上存在的‘生鲜灯’问题,我们从今年夏天就开始动员、整治。”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连日来,溧水区市场监管局以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以及生鲜肉店、水果店等经营场所为重点,对猪肉、熟食、蔬菜、海产品、水果等所使用的照明光源进行检查;向商家强化普法宣传,解读即将施行的《办法》,让经营者认识到使用“生鲜灯”属于违法行为,督促商家加快更换成普通照明灯,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
目前,部分商家正在配合进行整改,更换合规灯具。执法人员表示,12月1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对仍然没有下架“生鲜灯”的商铺,将依据相关规定查处,切实让广大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同时鼓励市民监督,可拨打12315电话向执法部门举报商家存在“生鲜灯”使用行为。
撰稿 | 韦蒋 素材来源 | 溧水区市场监管局 转自溧水融媒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