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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每个家庭的大事。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资金安全尤为重要。 去年底,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今年1月12日,溧水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正式上线,进一步规范存量房市场秩序,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目的和意义
存量房交易即二手房买卖,付款环节往往颇为复杂,不仅有定金、首付、分批付款、住房贷款、尾款等环节,还涉及交易房屋的贷款解押、房屋销售款的分配等事宜,容易出现交易风险。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相当于政府为二手房买卖提供了“安全支付”功能,即买卖双方与监管机构签订协议,将购房款转入监管机构在监管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委托监管机构对购房款进行监管,在房产转移手续完成后划转监管资金,可保障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 具体来说,对于买方,规避了业主蓄意骗款、资金交割后对方不配合过户等风险,切实保证了交易安全;对于卖方,交易资金提前划入监管账户,保证买方有足够资金购买房屋,规避了中断交易的风险。
案例说明
市民周女士看中城区一套二手房,与卖家谈好价格后进入了签约环节。在约定付款方式时,双方产生了一些分歧,卖家希望她直接向自己支付首付款,但周女士不愿意,房子没过户就付给对方几十万元,她不放心。房产经纪人告诉他们,南京刚实施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新模式,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双方签完购房协议和资金监管协议后,周女士将购房款分批汇至区房产管理部门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待过户完成后,卖家可以收到监管机构划转的全部购房款。如果过户失败,资金会原路退回给周女士。周女士和卖家对这个方案十分认可,双方爽快签约。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模式的优势
政府监管更放心:由南京市房产局负责统筹、指导、监督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委托市交易中心承担主城区监管具体工作,新六区房产部门委托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监管具体工作。溧水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主体是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政策咨询电话:025-56225009。 线上线下更省心:买卖双方如需资金监管,可选择在各房产交易登记服务大厅(市民之家二楼房产104窗口,电话:025-57236041;交通西路不动产登记中心11号窗口、电话:025-56205011)、监管银行服务网点等延伸服务点,线下办理买卖合同签约、监管协议签订、监管资金缴存等各项业务,也可使用“房帮宁”平台线上办理相关业务。待监管资金达到拨付条件后,无须再次申请,即可按协议约定转入卖方账户,做到“一站式办理”。 免费办理更贴心:资金监管不收取任何费用,资金监管期间的利息以资金实际入账时间、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随本金一并划转。如交易完成利息归卖方所有,如交易撤销利息归买方所有。 行业规范更舒心: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明确未与监管机构签订监管服务协议的商业银行和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不得从事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管等监管相关业务。
需注意的事项
1、当事人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买方如需办理新购房抵押贷款,应当凭监管机构出具的存量房首付款监管凭证办理银行贷款手续。
2、买房人将交易资金存入或转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涉及银行贷款由银行将贷款转入该专用账户。交易完成后,由监管机构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入房产卖出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交易未达成的,由监管机构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入房产买入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涉及银行贷款由监管机构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回原贷款银行。 3、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存储和支付,监管资金不得支取现金。
4、商业银行及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未与监管机构签订监管服务协议的,不得从事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管等监管相关业务。
5、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撰稿 | 沈科达
来源 | 溧水区房产局转自溧水融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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