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在历史上曾发生过几次大规模的移民活动。并对这些移民有专门的称呼。如南宋时,有大批北方人移入本县,当时称之为“客户”。明末又有大批溧水人外流,被称为“流民”。而清末又有一批河南、湖北、湖南人到本县定居。这就是今日在本县被称为“客民”的一批居民。
“客民”又称为“客面人”、“客边人”。他们大多操着一口外地方言,多居住于贫穷的山乡,其居住地人们习惯地称为棚子;他们的年节、婚丧习俗有异于“本地人”。这些客民好客、豪爽,具有北方人的性格。在“客民”和本地人杂居的山村,我们很容易从人群中分辨出哪些是客民,哪些是本地人。
关于客民及其历史,由于清光绪《溧水县志》中不见记载,其它文献又较少提起。所以至今人们仍知之不多。现经初步考查,笔者试就客民的迁入、组成、分布、影响及有关问题进行一些探索,以引起大家的关心和讨论。
一、“客民”的迁入
这些客民,大多是清朝同治、光绪年间迁入本县的有清一代,溧水经济得到了相对发展,人民生活比较安定,人口亦有较大的增长。据光绪《溧水县志》载,明万历三年(1575)溧水只有人丁二万人。及至乾隆四十一年,(1776)溧水人丁即增至十四万四千人,(全县总人口为二十三万人)。到道光二十七年(1847)统计时,溧水人丁又增至十八万五千人。推析当时全县的人口总数已近三十万人。那时“户口殷繁、邮居稠密”,人口总数达到历史上的最高水平。
不久爆发了太平天国战争。从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攻下江宁(今南京)建都天京起,到同治三年(1864年)太平天国失败。清军与太平军的战争持续了十一年之久。溧水处南京的外围,战斗频繁。(参见拙著《太平军三进溧水城》,刊于《溧水古今》第一辑)战争造成的破坏是令人难以想象的。到同洽三年,溧水人口由于死亡、外流等原因,仅余十分之一。同治十三年统计,本县仅有三万七千余人。在这以后差不多过了一百年,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七十年代,溧水才恢复到太平天国战争前的人口总数。太平天国战争后,江宁府属各县及皖南人烟稀少,土地荒芜。光绪二年,溧水教谕章骥曾作了一首《孔镇道中》诗,形象地反映了当时农村萧索荒凉的景况:
观风重待理桑麻,草蔓烟荒处处蛙。
村落多留墙半堵,碑蚨犹亘路三叉。
公余出郭寒心目,官冷行旌乏爪牙。
野老含情相问讯,不堪回首旧时家。
清政府为了恢复农业生产,提出:“善后要政,莫急于垦荒”,“欲复元气、首重农功”的方针。并采取一系列的政策。一减免粮赋。先是免江宁府属各县同治四五六三年的粮赋。接着在同治七年至十三年“不分丁漕,权办抵徵,溧水垦熟田土亩纳钱二百文,地减半。夏税交三分之一,秋税交三分之二”。二、招人开荒。太平天国战争后,大多数村庄人少田多,也有“全邨而为墟莽者”。直到同治十二年,溧水“垦熟田地照原额不足五成”、“且本地农民无多,招人佃种,工本倍费,且荒芜已久,无力壅培,·岁获比以前不及一半”。在这种情况下,从同治四年,署县令查祥考在溧水设劝农局起至清末,一直采用“招俫农户,借给牛种”进行垦荒的办法。一大批农民应招而来,其中不少就是今日所称的“客民”。
二、“客民”的组成
客民主要由河南人、湖北人和湖南人组成。在大别山以北河南的光山、罗山、商城、固始以及大别山以南湖北的麻城。罗田、英山、黄、陂、沔阳等县是我国有名的灾区。十年九灾,早涝相继。清同治间,朝廷到这一带“出示招垦”,吸引农民到江南来开荒。先到来的发现江南自然条件好,又动员部分乡亲随后南迁形成了一个大规模的移民活动。这些河南、湖北来的移民是客民的主体。此外,还有太平军战士。如1863年11月22日,驻溧水的太平军守将杨英清率众万余投降。清军没有将他们杀害,而是“尽行遣散”。这些太平军战士,有一部分无力返回原籍,就留了下来,后来成了客民的组成部分。再就是湖南人。他们多是曾国藩手下的湘军。老谋深算的曾国藩知道,太平天国失败后,湘军的存在,清廷将认为对它是一种潜在的威胁。为了他本人的安全计,在攻破天京后不久,就将湘军的陆师解散,随后又解散了水师,湘军的上层官佐在战争中发了财,而下级士兵无力返回原籍者,则留了下来。以河南,湖北的移民为主体加上湖南人以及部分苏北、皖北人组成了今日的“客民”。他们分布在安徽的宁国、宣城、郎溪、广德;江苏的句容、溧水、溧阳、高淳以及浙江的长兴、安吉、孝丰、昌化等县。究竟有多少客民在溧水落户?笔者手头缺乏这方面的统计资料。但同治十三年漂水人口为788人。到民国元年人口为15825人。三十几年间,漂水人口增加了128637人。这其中除自然增长及外逃归来的之外,客民应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三、客民的分布
关于客民的总人数及其分布情况,目前尚没有完整的统。计资料。但客民聚居的地名多称为“棚子”,这给我们提了一条线索。当年,客民一担挑子下江南,本地人的大村子不许进,只能到山边开荒。他们就地砍些树枝及茅草柴搭就象今日看瓜棚那样的棚子,一家人住在里面。由于开荒种地。有了收获,一家人得以度命,他们便定居下来。以后棚子变成了矮小的草房,甚至盖起了瓦房,但“棚子”的名称却沿续下来了。
1983年县地名委员会所编《溧水县地名录》对棚子的地名进行了收集。全县现存叫“棚子”的地名尚有五十一个。现分乡列表如下:
在柘塘、乌山、洪蓝、石湫、明觉、渔歌、孔镇、东庐、晶桥等九乡现没有称作“棚子”的地名。实际上,除圩区外,本县各乡丘陵山区均有客民的分布。
四、客民对本县文化的影响
客民是在近代本县的一次大规模的移民活动中出现的。他们的到来,为恢复溧水的农业生产,开发溧水作出了贡献。同时也对溧水的文化产生了影响。
客民来到江南,原有的耕作方式已不能适应了。他们向当地居民学会了稻作技术。并且在饮食上主食也由麦面改变为大米了。他们同时也将家乡的一些生产技术带到了溧水。如客民盖草房,是在田里“切土基”。而本地人只会“脱土基”。以致本地人盖房子时往往请客民来帮助切土基。还有草房漏了要补新草,叫“插草”。客民插草有技术,又快又平整。所以本地人插草时也请客民帮助。“打泥饼”是客民的又一专长。他们用草、芦帘和熟泥制成一块块纤维板大小甚至更大的“泥饼”,待其半干时抬上房顶代替“望砖”,叫“抬饼”。使房顶又平整,又不易漏水。
客民还带来了一些本地没有的民间文艺活动。如花鼓戏就是由湖北花鼓戏和河南地灯子戏融合江南民间歌舞而成。首批到达溧水的客民之中有一位梅凤贻,他开创了花鼓戏的苏南流派。形成了一种流利、柔和、悠扬的韵味,被称为“梅门”,是江南花鼓戏的七大艺术流派之一。解放前,本县的一些花鼓戏班子,如杨小六班(东屏一带),陈兰英班(新桥一带)、方九班(共和浮山一带)都是梅派的传人。他们之中的一部分人在解放后进了剧团。其中著名演员陈兰英(溧水人),在1954年参加华东戏曲会演时获演员三等奖。另一些人留在当地为民间文艺活动的骨干。还有“玩龙船”“玩狮子”也是客民带来的。现在一些地方即使是本地人玩狮子,也在喊采的时候仍用客边话,就是明证。
此外,在民俗上也有反映。如按本地原有习俗,女儿出嫁要满月才回门。由于客民“三日回门”,以致影响到本地人也多采用“三日回门”了。还有妇女生小孩,娘家人要送“月礼”。本地人原不送油条,后来受到客民的影响,现在送油条几乎在全县都是流行的“月礼”了。
客民中至今还保留了一些不同于当地的风俗,如在丧俗上,客民中如有人在头年去世,第二年的正月初一或初二,全体亲友要带纸、香、烛、炮(爆竹)到死者家“烧新年”,祭奠死者。还有,在过年时,“本地人”要在家中的不同位置向不同的方向祭年神、灶神、家堂和祖宗,还要到村外的土地祠祭土地神。而客民却在家中一次祭众神。客民家堂屋里的供桌上立有“祖宗昭穆之神位”(本地人供“天地君亲师”),在神位两侧分别用小字写上门神、灶神等众神的名称。在供桌台板下设一小柜,柜里供着土地神。祭灶不上灶台,祭土地不到村外,一次祭众神的现象,反映客民带着家乡的诸神迁徙的历史。
五、客民没被同化的原因
“客民”是相对于“本地人”而言的。从字面上讲,“客民”是近期迁进本地的居民。而在深水却有特定的涵义。
“客民”到本县定居已有近百年的历史,相反地,在他们到来之后,因战争、经商、工作等原因迁居到溧水的人,却不被称为“客民”,仅历二、三代他们就都被同化成了“本地人”。而“客民”至今基本上仍是与“本地人”有区别的“外来户”。究其原因,在客观上如前所述:一、是由于“客民”一次迁居人数较多;二、是他们一直劳动、繁衍于一种小聚居的生活环境中。
在主观上,客民们远离家乡到江南来定居,困难重重,加上当时“本地人”的排外因素。就迫使他们采取了一系列的办法来加强其内聚力,以利于生存和发展。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保持原有的方言。
有人讲了这样一件事。民国期间白马、共和一带邻近溧阳的客民,往往到溧阳去打忙工。如果有个别忙工受到欺悔,而只要他操着客民的方言,其它客民不论认识与否,都上前帮助。因之溧阳人认为客民不好惹。这件事反映了客民努力保持其方言的作用。以致在客民聚居区域内不少“本地人”反被“客民”同化了。语言及习俗与客民相似,这是一个有趣的文化现象。实际上,由于客民长期远离原籍,和各地来的客民方言之间的互相影响,加上吸收了本地的一些方言,客民的方言与原籍的方言已有很大的不同。有位研究语言学的同志称:“溧水县共和乡的客边话,其语言系统从总体来看是属于官话的,但是有些入声字却读成带喉塞尾,如“约"字读(ic?)读法跟吴语相仿”。(见《方言与中国文化》
2宗族上联系
客民通过加强宗族和同乡的关系来加强内部凝聚力。他们往往可以清楚地说出他们的老家是在何县何乡何村。他们的祠堂、家谱仍在祖籍,一些客民与祖籍家族的联系至今都没有中断。客民到江南后,每个家族组成“祖会”,祖会有房屋、田亩等公产。每年由各家轮流办会。客民还用布制成“神轴”,上面书写本支人员世系演变的情况。每当办会时,将神轴挂在堂屋,全族人聚会祭祖。一些客民势单力薄、他们往往找同姓的客民大族“联宗”。联宗后走动频繁,如同族人一般。
客民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在民国期间还组织了同乡会。在县城犁头尖(今农贸市场旁)建起了“河南会馆”。白马乡涧屋村的客民籍律师蔡为端曾任“河南会馆”的负责人。
3.客民内部通婚
客民往往内部通婚,这是外界环境造成的。“本地人”在开始时看不起“客民”,因此不与客民通婚。这也是客民没被本地人同化的一个原因。后来,一部分客民经济条件改善了,客民与本地人逐渐开始通婚,现在已是到处可见了。由于上述几方面的原因,客民迁至江南已近百年而至今仍未被本地人所同化。
客民在保持其自身内聚力的同时,力求与本地人搞好关系。这反映在他们非常好客。家中来了客人,主人竭诚招待。对客人的称呼也极其客气,往往以晚辈的口气来敬重对方;言谈态度也很谦恭,吃饭时请客人就席前,要先请客人洗手等等。因此客民与本地人往往能融洽无间、和睦相处。
毫无疑问,当历史发展到今天,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随着文化教育的日益普及与提高(包括普通话的提倡与推广),我县的“客民”和本地人在语言、习俗以及心理因素等方面的差异必将在新的基础上统一协调起来,而所谓“客民”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社会现象,也终将随之而消失。
注:此文录自《溧水古今》第六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