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南京太极拳精英邀请赛暨南京都市圈太极拳精英公开赛定于10月16日在南京龙江体育馆举行。线上报名时间:8月15日开始报名,9月30日截止。报名联系人:赵萍:153 1207 0561(微信同号),邮箱:564814141@qq.com;董原:139 1291 0720(微信同号)。溧水区老体协武术专委会决定组织报名,依据下面的竞赛规程,老武协的各晨练队均有资格积极参与竞赛,为明年申报南京市“太极名人”与“太极名师”创造良好条件。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南京都市圈老年人体育协会联合会
南京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南京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太极拳专委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21年10月16日、南京市龙江体育馆举行
四、比赛项目
(一)集体项目(可以有队形变化,不按年龄、性别分组):
1、24式简化太极拳
2、42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3、太极拳(八法五步)
4、各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5、32式太极剑
6、42式太极剑竞赛套路
(二)个人项目:
7、24式简化太极拳
8、42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9、太极拳(八法五步)
10、各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11、32式太极剑
12、42式太极剑竞赛套路
六、个人项目竞赛分组
1、A组:40周岁至49 周岁 (1981年-1972 年);
2、B组:50 周岁至59 周岁 (1971年-1962年);
3、C组:60 周岁至69 周岁 (1961年-1952年);
4、寿星组:70 周岁(含70周岁)以上(1951年之前出生者)。
七、参加办法
(一)南京都市圈老年人体育协会联合会成员单位及其它地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可组队参赛。
(二)太极拳健身俱乐部、行业体协、大专院校、乡镇街道、社区教学点,在华工作爱好太极拳的外国人士均可组队或个人参赛。
(三) 每参赛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男、女人数不限。
(四)个人项目按性别和年龄分组,每位运动员个人项目限报二项,相同项目只能参赛一次;可兼报集体项目;每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如发现跨单位参赛,则取消比赛成绩。
(五)集体项目:不分性别,不设年龄组别,参赛人数6~10 人,报项不限,
(六)每位运动员相同项目只能参赛一次。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和集体项目赛。
(二)本次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 2012 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本次比赛为国家规定套路比赛,在比赛中出现与规定动作不符的动作,每错一个组别扣0.2分。太极拳、太极器械,以及集体项目练习中不能发声、喊叫如出现此类情况每出现一次扣0.2分。
(四)套路完成时间的规定:
1、个人项目:
(1)太极拳 3-4 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后,套路没演练完不扣分,如时间不到或超出规定时间每5秒扣0.1分,以此类推。
(2)太极剑 2-3 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后, 套路没演练完不扣分,如时间不到或超出规定时间每5秒扣0.1分,以此类推。
2、集体项目: 4 分钟以内结束,如超出时间每5秒扣0.1分,以此类推。集体项目必须配音乐(红歌),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由裁判长最后得分上扣 0.1 分。不配音乐,扣1分。自备播放器,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
(五)集体项目比赛, 可以有队形的变化,上场人数 6--10 人 不少于 6 人,每减少1人扣 0.5 分。服装必须统一,具有民族特色,内容、形式不限。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优胜奖 60%,优秀奖40%, 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录取办法按照实际参赛人数计算,末位数四舍五入。
(二)集体项目:按项目组别分别录取,录取比例为优胜奖60%,优秀奖40%。
(三)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人数在 3 人(含 3 人)以下时,按同类项目 不同年龄组别合并,男、女分别编组录取。
(四)特设立以下奖项:
1、集体项目:设最佳编排奖、最佳创新奖、最佳表演奖。
2、个人项目:评选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
十、报名、费用与领队会
(一)报名
请各参赛队按规程认真填写报名表与《责任声明书》,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均须写明拳种和套路名称或项目编号,个人项目还须注明性别和年龄组别,报名表以电子稿件发送至联系人处,报名时将报名费一次结清。
1、线上报名:从8月15日开始报名,9月30日截止。
2、联系人: 赵萍 15312070561微信同号,电子邮箱 564814141@qq.com ;董原 13912910720微信同号。
(二)参赛费用
1、个人项目:每人80元/项,限报二项。
2、集体项目:按人数每人60元。
3、南京市老体协会员、南京都市圈老年人体育协会联合会成员单位、其它地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报名减半。
4、参赛队(员)的车旅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三)领队会:参赛队领队会议根据实时情况另行通知。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员由南京市老年人体育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二、其他规定
(一)为了规范赛事,自本届开始,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再收取报名表以及缴费,缴费不成功视为未报名成功,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不得更改。
(二)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证明。参赛单位或个人报名时,须一并提交运动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责任声明书和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视疫情情况提供参赛前14天的体温记录表。一经报名视同已了解和签定责任声明书。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三)各参赛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发现项目、姓名有异议者,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诉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符合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符合者,不予更改。
(四)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赛前2小时,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经同意后方可更改,每更换一项交人民币100元。
(五)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六)各参赛队(员)的比赛服装、器械自备。器械必须符合《规则》的要求,服装要有民族和项目的特色。
(七)各队名称要求在 10 个字以内,不允许出现世界、国际、中国、中华等字样。
(八)为协助各队做好宣传工作,场馆内场地周围为参赛队、运动员提供宣传广告版。为保证场地布置美观规格由承办单位统一制作,有意申报的队伍,宣传内容由各队设计提供电子版(电子版于报名时发至组委会,便于按时制作);费用各队自理,请于报名时同报名费一并汇交组委会。
(九)本次比赛运动队和运动员的出场顺序,由编排组在大会组委会的监督下抽签决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