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宗谱,二十二卷,光绪十四年(1888)光裕堂木活字本。共印18部。
2019年9月15日,潘惠明陪同高淳的魏云龙先生一起到溧水和凤张家村,由村民张江湖陪同到其堂兄家中见到了光裕堂《张氏宗谱》“清”字号一部,保存完整。之后,他们二位先后将此谱有关照片通过微信发给我。
宗谱目录:“每册二十二卷,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二十二字顺号”。卷首上和卷首下,发祥世系图引、世系图。卷一,序,诰敕、源流考、千户考、人物志、迁徙录、匾额。卷二,修谱说、纂修名目、凡例、修谱目录、家训、家礼、里居志、凤栖山记、草场碑记、凤栖禁示、兴隆庵碑记、祖茔志、千户记、大塘议合、东村记、石桥记、东村祠记、千户东村石桥祖茔志、方山墓志、东村祠记议合、祠墓志、凤栖祠堂志、凤栖祖茔志、千户祠堂记、千户祖茔志、千户重建祠堂记、凤栖西分宗功录、东村祠堂记、东村祖茔志、石桥祖茔志、魏公传、敬夫公传、行殳公传。卷三、发祥图,卷四至卷十七,世表,卷十八、孝友、耆英、宗功录、艺文志、原传四十四张,卷十九,原传七十八张、原赞九张,卷二十、新传赞、原寿序、诗歌、像赞、跋。
有乾隆二十二年秦大士撰的《张氏重修宗谱序》,及光绪十四年高淳增生宋锟撰的《张氏重修宗谱序》。
谱中收入《魏公传》,即南宋抗金英雄张浚的传记,说明光裕堂张氏认张浚为远祖,而迁溧始祖为玘一公,他是宋代人张忠纯之子,荫袭平江木渎镇守,因故挂冠潜遁泛舟至此,隐居凤栖山,葬于姑苏衡山元帝庙侧。后子孙分居凤栖、千户、东村、石桥、湖阳等地(湖阳属安徽当涂)。
读了此谱相关内容,收获颇丰。
1、 齐泰的岳父张仕迁
据光裕堂《张氏宗谱》称,齐泰的岳父名叫张仕迁。他是明初金吾前卫中所副千户张庆龙的长子。在明代初年,溧水人张庆龙的归附了朱元璋,他在洪武年间曾驻扎在南京的三山门、金川门等地。洪武五年随军征战云南有功,升金吾前卫中所副千户,并由其长子张仕迁世袭其职。洪武三十年九月,张仕迁征广西、云南有功,升金吾卫所正千户。
张仕迁,行平一,配韩氏、单氏、王氏、司徒氏夫人。子六:榜一、高二、榜六、高四、榜九、高六。女一。嫁给齐泰,诰封金紫荣禄大夫夫人。永乐元年,齐泰被害,张仕迁家被抄没。张仕迁率全家避居凤阳定远县白沙湖。不久,张仕迁仍被捕。但没祸及全家。
2、关于张千户村的来历。
永乐四年(1406),朝廷召张仕迁的儿子张榜一袭正千户职。他的家人也从定远回到溧水,在薛村定居。此村因薛山而名。“然其来也以千户,而其居此也亦世世袭千户”,所以“易薛村为千户”,即今张千户村。
现据光裕堂《张氏宗谱》中的《世袭千户考》一文,将张氏世袭千户的情况列表如下:
张氏袭千户职一鉴表
3、不见记载的一位马姓溧水代理知县
谱中录有《凤栖禁示》和《凤栖张氏禁碑》,记载了康熙四十七、四十八年,“荒歉频仍”,一些人“或掘伤来龙、或砍伐荫木、或纵放牛羊,践踏坟茔、或恃强挟势,壅塞水道”。于是生员张自命、里民张以洪、张贤卿、张以仲等出面请县衙出示立碑,永禁侵凌。在《凤栖禁示》一开头就称“江宁督理南捕分府兼摄溧水县正堂加二级记录一次马”,可惜这位溧水的马知县,在清代《溧水县志》中失载。
清代南京城内有南捕通判衙署(简称南捕厅)和北捕通判衙署(简称北捕厅)两个专门从事缉捕工作的衙署。南捕厅负责辖区内陆上的缉捕工作,北捕厅则负责水上缉捕工作。
这位督理南捕分府的马先生于康熙五十一年四月以署理溧水县正堂的名义立了禁示碑。不久之后,新的溧水知县阎坊上任了,马先生只署理了几个月的时间。这个文件的发现,使我们又找回了一位失载多年的溧水代理知县。
4、有关石臼湖湖滩草场的《草场碑记》
关于石臼、固城湖边草滩,《民国高淳县志》有多篇关于纠纷的记载。而《溧水县志》中却见不到类似材料。在光裕堂《张氏宗谱》中发现的《草场碑记》补了这个记载之空缺。文中所提的三位高淳知县,如“淳邑侯梁”,即梁钦,泰和人,进士,乾隆元年任。“署任钦”,即钦琏,长兴人,进士,乾隆三年署任。“新任赵”,即赵之璋,顺义人,拔贡,乾隆四年任。现将其文转载如下:
草场碑记
吾溧西南半壁为泽国,其湾湖草滩一千七百数十亩,乃沿湖十六户输纳芦课之业。如藕丝沿、马头湾,则我族故场也。湾曷为以马头名?以其在马头、雀垒二山之内故,因以命名,亦浩然名亭之意。曷知其为我族有?二山蹲踞湖口,地虽不毛,粮归我族办纳,今敕字区数号,其名征也。故知马头山为张氏之业,而湾从可知矣。况此湾现在十六户草场之内,号编天字一十有一,通计七十余亩,其管业户名为张礼贵,其每年输课实一两四钱二分八厘,印册历历可查,碑记彰彰未泯。纵有强族实逼,处此亦不应与我族争此土矣!
讵意波生平地,衅开仇家。缘乾隆二年,淳邑革衿魏价,纵侄魏顺玠等越境强抢湾内柴薪。我等禀控淳主冯,究追立案,遂至酿成祸胎。
乾隆三年四月,魏价串抅溧淳两地大棍刘克猷、甘应至等,假圩堤为名,借北湖湾为例,揑以叩赏示禁等词,朦府请示,图报前嫌。乌合之众似虎如狼,其垂涎于滩内之茭草者,盖人人欲得而甘心焉。嗟乎!挈瓶之智不失守器,我族虽怯懦,亦安肯以世传之业拱手而让之人哉?
幸蒙府宪张太爷明并日月,批送淳邑查禁。淳邑侯梁与署任钦,召父杜母,后先相继批示之下,俨若亲历其地,而目睹其情形者。价等鬼蜮奸谋固已肺腑如见。至亲勘亲讯之后,而明允又可知矣。按拟申详业归粮主,罪坐首祸。图人而适自图,賊人而还自賊,由是知挟仇以滋事者,乃速祸以召殃者也。
当蒙张太爷金批,据详刘克猷等以隔境民业指为官湖,具呈请禁割草,以图报复前嫌,甚属朦混多事,仰将魏价、甘应至各责二十板,刘克猷发学戒饬,以警刁诬。余如详行,仍将发落过缘由报查,缴摹图存册,申卷宗发回。洵神明父母,当代包公也。
批详到县后,值新任赵案临,而钦侯卸事去。价等倔强犹昔抗,不遵传到案,泼金四佈,沉阁逾年,冀图漏网,复行翻控。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殭者欤!事越三载,县主三易,而案仍悬而未决。树欲静而风挠,凡我族众犹未得高枕而卧也。
今秋十月,幸蒙府宪饬催结案,价等已俯首受刑。淳侯赵,亦恩怜异域小民无辜受累,取具遵依并发落缘由,详宪请结。洪恩日丽,铁案如山,今而后,庶几其莫予毒矣。而犹虑后之人未悉宪及列侯之功德,轻以祖宗之业为弃掷,则内忧之甚于外俱也。
镌之于石,非以谓能弗弃基,亦聊叙事之颠末,俾后世子孙知世传之业所以不轻夺于豪强者。惟梁侯窃端于初,惟钦侯秉公于继,惟赵侯果决于终,而宪德之无偏无党,恩同覆载。又我族之所以成始而成终者也,后之人诚鉴于兹,而世守勿替焉。其亦祖宗之幸也夫。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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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六年十二月 日立
源巍书
5、清嘉庆七年的《重修兴隆庵碑记》
据谱中所载《重修兴隆庵碑记》称,和凤张家旧有兴隆庵和萃福庵。潘惠明先生还将新建的两庵照片发给我,但在旧《溧水县志》中没有这两庵的记载。1953年,溧水县委统战部调查表称,“兴隆庵,在和凤乡杨家村后”,可能指的就是此庵。这篇碑记的发现,则将这座庵的建庵时间推到明万历年间之前。
重修兴隆庵碑记(东铭书)
吾族有二庵也:一曰兴隆、一曰萃福,居石湖之滨,峙凤山之侧,为水陆兼及之所。虽非名山胜境,亦以为神灵之镇,为阴阳之护。至供骚客游玩、行人栖止,犹为余及,则庵之设,良有以也。稽庵建自万历乙卯春,朝则两朝,世则数世,年则淹而月则久,风雨飘摇矣,鼠雀其争巢矣。墙为岩墙,木为朽木,兴隆、萃福一也。使此而不为之整,将前人之功尽废,后人之议顿兴。缘是,拱榖、锡玉、源灿、源邦、煜凤等邀同族分通议重修。但事不可兼及,功不能并成,兼举之则不足,分为之则有余,先后宜别缓急当办。萃福虽颓,犹愈兴隆,则兴隆在所急而宜先修焉,明矣。故论分督理,按丁派夫,破石筑基,糴木竖房,重新改造,较前愈光。自正月起工,至四月告竣,积费八十余金。除各神会捐资外,俱照五分公派,日后萃福重修,亦照照五分公派。事非细故,理宜勒碑,允垂不朽,是为志。
嘉庆二年岁次丁巳孟夏月穀旦
光裕堂《张氏宗谱》内还有许多珍贵的材料,有待今后深入的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