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16811|回复: 3

第二批次返校复学热点问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3-29 15: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1
问:为保证第二批次师生员工返校安全,学校近期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
列为第二批次返校复学的初中三年级和职教高考年级所在学校,均不位于中高风险地区,也不在封控区、管控区内。此外,教育与相关部门制定了《学校返校复学验收标准》。所有学校均严格落实学校返校复学验收标准,切实做到学校疫情防控条件不达要求的不组织返校,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组织返校,学校应急演练未落实的不组织返校。各区各校近期围绕标准已提前开展相关准备工作,严格落实人员管理、物资准备、应急预案、验收合格“四个到位”要求,在报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验收通过后方可复学。

2
问:哪些师生员工暂不能返校?
答:
为严防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以下三类师生员工暂不能返校:
1.实际居住地在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内,或14日内曾到过上述区域的;
2.本人或家庭同住人员从外市返宁,目前尚未按相关规定完成健康管理的;
3.仍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期内的。
对暂不能返校的学生,学校将继续安排骨干教师做好线上学习及生活指导。

3
问:返校师生员工,需要提前做好哪些准备?
答:
返校复学前,所有师生员工和家庭同住人员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尽量减少外出。报到时,须向学校提供本人及家庭同住人员返校前三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结果未出,可用社区核酸检测采样证明或医院核酸检测票据作为凭证)及无异常的健康码、行程卡。
4
问:对返校复学后的师生员工将如何管理?
答:
返校复学后,有住宿条件的学校,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不具备住宿条件的学校,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两点一线”闭环出行,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返校复学师生员工及家庭同住人员都要做好健康管理,尽量减少外出;每周日及节假日结束当天20:00前须向学校报备当天的健康码和行程卡。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医并向学校报备。在全市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前,走读生家庭同住人员每48小时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及时向学校报备(如结果48小时内未出,可用社区核酸检测采样证明或医院核酸检测票据作为凭证)。

5
问:返校复学后,学校将如何持续做好疫情防控?
答:
在师生员工返校复学之后,校园疫情防控更是丝毫不能松懈。教育部门和学校将全面认真落实好《学校返校复学标准》,进一步强化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压实各方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学校、个人“四方责任”,市、区教育部门将建立与对口联系区、相关学校疫情防控随机视导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落实防控制度。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认真落实好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学生健康管理、通风消毒等举措。健全“五个一”“两个护学岗”联防联控机制。
三是做好健康监测管理。所有师生员工由属地区统筹安排,确保每天完成1次校内核酸检测。坚持“晨午(晚)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按规定流程处置。
四是加强校园值班值守。各校将安排校领导、校医(保健老师)、教师进行24小时值班,巡查防疫措施执行情况,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回应师生员工和家长关切。
五是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学校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合理保持图书室、体育场馆、自习教室等公共场所的人员密度。师生员工在校园内按要求佩戴口罩。入校、就餐时实行错时错峰管理。加强住宿生管理,学生不串门、不聚集。

发表于 2022-3-29 15: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疫情防控关乎每一个家庭。
发表于 2022-3-29 19:55:44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3-29 21: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防严控!希望疫情早日结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Archiver|手机客户端|小黑屋|自律公约|==溧水114网== ( 苏ICP备10008074号-9 )

GMT+8, 2024-11-23 09:5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南京溧水易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57214114、57244114 地址:广成铂金大厦16楼01室
法律顾问:范遵国 13705148320 江苏宗域律师事务所 | 吴耀坤 18502567708 江苏圣典(溧水)律师事务所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5-57214114、13913384400 未成年人专用举报邮箱:001@ls114.cn
苏公网安备 32011702000107号 | 经营许可证:苏B2-20150070 | 人力资源许可证:0117000113

客服微信 求职群 公众号 视频号 抖音号(ls114ls11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