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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通济街上的“长春楼”
民国时期溧水县城的餐饮业,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经营“家常便饭、随意小吃”为主的饭店。这类饭店规模较小、设备简单,经营场所也不大。主要做过路商旅、一般顾客的充饥果腹生意;另一类是以承办筵席为主的饭菜酒店。这类饭店可特约预定,可临时操办。饭店有相当的资本,店面较大,装璜也富丽。做的是官绅商应酬、喜庆筵席生意。 长春楼(有资料称为“常春楼”)是溧水旧时较有名的饭店。建于上世纪二十年代中后期,地点在通济街中段北侧,即小东门外牛场口至庙巷口之间,确切位置失考。长春楼早期为一茶园,兼办洒席。到了抗战前,则以筵席为主兼办茶园。由于是合资经营,资本较厚,店面装修阔绰讲究,堂口也较整洁。饭店雇有烹饪技术较高的红锅掌勺师傅,经营“山珍海味、应时菜肴”。抗战前长春楼一直由刘仁富负责经营,其时雇佣人工二十多人。这在当年溧水城内的餐饮业,算是雇工较多的饭店。 长春楼因兼营茶园,民国时期曾发生过一些斗殴事件。影响较大是民国十九年(1930年)的斗殴事件,当时长春楼还是主营茶园兼酒席的时期。那年七月,长春楼对其内部进行装饰修缮,瓦木工程迟迟未进入施工高潮,店家觉得近段时间瓦匠工作不力,股东刘仁富遂对施工的瓦匠予以申斥。不想该匠等不服,还邀约瓦木同业数十人,于二十五日下晚九时,齐赴该茶园讲理。时适有城内铇烟工人在茶园饮食,加上观众人多拥挤,一时秩序紊乱。杂言杂语,声色俱厉,双方致起冲突。拳打脚踢,杯盘齐飞,其间还有事先携带刀凿等凶器者。经理王元禄虽极力劝阻,但没有什么获效果。事后检点,双方计受重伤者六人,该茶园损失甚巨。之后双方均具呈县政府,请求依法解决。民国十九年七月三十日,《新闻报》第十版,以“长春楼大演武剧”为标题,报道了此事。 抗日战争暴发后,侵华日军对溧水县城进行疯狂的轰炸,牛场口一带也遭炸毁,许多店铺焚于战火。长春楼是否为日机炸毁,不得而知。但自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之后,溧水各资料中均无其只字片语。
图为民国时期江南的小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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