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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经营户: 散煤燃烧对空气环境污染很大,产生大量颗粒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是影响空气质量和形成雾霾的重要原因。同时,散煤燃烧产生的污染物极易进入人的呼吸道,直接影响身体健康。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看到更多蓝天白云,保障公众健康,呼吸更加洁净空气,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通告〔2018〕5号)规定,南京市全区域范围内禁止燃用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等高污染燃料。 目前我区打赢蓝天保卫战正处于决战、决胜的关键期。在此大力倡议“煤改气”“煤改电”,请广大经营户理解和支持,自觉停止使用散煤,改为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生活环境。对发现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对拒不改正的,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拒用散煤利国利民,利人利己。希望全区广大经营户积极行动起来,为您及家人的健康尽一份心意,为全区的天蓝气爽贡献一份力量! 欢迎大家对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5-12369(使用环节),025-56212315(销售环节)。
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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