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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法院开展继续营业破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治理行动
为加强继续营业破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溧水法院开展继续营业破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治理行动。11月5日,溧水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任涛走访破产企业南京宏盛毛毡制品有限公司、南京宏盛毛毡制品厂,督促管理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溧水法院裁定受理南京宏盛毛毡制品有限公司、南京宏盛毛毡制品厂破产清算案件,并指定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任涛张贴了溧水法院公告,责令无权占有人限期迁出破产企业厂房或与管理人协商处理。同时与管理人一起对该破产企业厂区进行了全方位的安全巡查,要求管理人更换配电房门锁,配备更专业的安保力量;将厂房内的杂物清空,定期检查水电线路,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 溧水法院要求管理人结合破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生产“一企一策”清单,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同时构建安全生产定期排查制度,分类形成风险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切实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维护破产企业安全稳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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