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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多举措严筑用种安全防线 今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强化种子销售登记管理等多种举措,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种子市场的监管,持续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为区域农业生产用种严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防线。 据介绍,今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局种子站、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以种子生产企业、种子经营市场、镇街种子销售点为重点,联合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严厉查处种子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活动,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违法经营种子、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全力保障全区农资市场的安全稳定。
在此基础上,区种子站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全区种子经营门店进行挂牌经营管理。期间由区种子站负责对辖区各种子经营门店的动态台账等进行摸排、核查合格后,各经营门店申请门店牌匾的领取。对于存在违法经营记录的种子经营门店,由区种子管理部门将其列入重点管理名单进行强化监管,严把门店牌匾发放关。 据悉,截止目前全区已有超过50家经营门店,经核查已符合门店牌匾领取条件,牌匾发放工作正在进行。 为提升全区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完整性及可溯性,区种子管理部门业已出台《农作物种子销售登记管理规定》。依照规定,种子经营门店在种子销售时应按要求填写种子销售单。销售单由种子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发放,种子经营门店在种子销售中,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销售单。区农业农村局种子站负责人表示,此举的推出将有效建立和保存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有关责任人等生产经营档案,为种子销售提供可追溯依据。各门店需要妥善保存销售登记单,防止损坏、丢失,保存期限要求在5年以上。审核原销售单使用情况且符合相关要求后,门店方可换领新销售单。【傅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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