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11124|回复: 25

谁家丢失了一条白色博美,公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1-22 17: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为了保证它能不受冻不挨饿和不被偷狗的抓去,我已经善意将其送到宠物店去了,如果主人看到请及时和我联系。

发表于 2023-11-24 14: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的联系电话是否能给一个,我一个朋友看了像她家的,想跟你联系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2 17:29:4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搜了下相关帖子,看到去年一个人的发布丢狗帖子,看着图片里挺像的,目前我已经私信他了,如果有人认识他可以告诉她,有宏力花苑的物业群也可以帮忙在群里转发一下或者告诉我群号码。
1700645254688562.jpeg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2 17:50:3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翻了下相关帖子,发现之前有人发布过在宏力花苑附近丢失一只公博美,我看着图片也很像,有人在宏力花苑物业群的可以帮忙转发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2 18:17:46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有宏力花苑的物业群可以告诉我下或者帮忙在群里转发一下,之前看到有人发布过在宏力花苑丢狗的,我看着很像。
发表于 2023-11-22 19:19:54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送到宠物店,费用哪个出呢?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2 20:53:4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闷闷不乐 发表于 2023-11-22 19:19
你送到宠物店,费用哪个出呢?

宠物店后面会附加条件寻找领养人
发表于 2023-11-22 22:26:2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被善待,你是个好人
发表于 2023-11-22 22:50:4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个好人
发表于 2023-11-22 23:13:25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乖的主人 发表于 2023-11-22 20:53
宠物店后面会附加条件寻找领养人

如果宠物店找不到原主人,会不会卖掉呢?
发表于 2023-11-23 07:22:04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喜欢动物
发表于 2023-11-23 08:10:1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已成灾了
发表于 2023-11-23 08: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一个
发表于 2023-11-23 09: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忽略
发表于 2023-11-23 09:11:30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3 09:22:3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闷闷不乐 发表于 2023-11-22 23:13
如果宠物店找不到原主人,会不会卖掉呢?

宠物店领养一般不会以卖的形式,会附带领养条件比如在店内充值一些金额或者押金等方式保证来领养的人能够认真对待领养的宠物。不同的宠物情况不同,像这只可能是有主人还在寻找的情况下,会和领养人说清楚情况,后续原主人找来要狗,原主人要和领养人协商好后退还狗狗。
发表于 2023-11-23 09:45:5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东西很凶
发表于 2023-11-23 09: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心人,点赞!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3 10:25:50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乖的主人 发表于 2023-11-22 17:29
搜了下相关帖子,看到去年一个人的发布丢狗帖子,看着图片里挺像的,目前我已经私信他了,如果有人认识他可以告诉她,有宏力花苑的物业群也可以帮忙在群里转发一下或者告诉我群号码。

这个人的帖子我没有权限进去看,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留联系方式,去年发的帖子了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在关注。
发表于 2023-11-23 13:14:0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11-23 14: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咸阳起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Archiver|手机客户端|小黑屋|自律公约|==溧水114网== ( 苏ICP备10008074号-9 )

GMT+8, 2024-11-24 04:0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南京溧水易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57214114、57244114 地址:广成铂金大厦16楼01室
法律顾问:范遵国 13705148320 江苏宗域律师事务所 | 吴耀坤 18502567708 江苏圣典(溧水)律师事务所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5-57214114、13913384400 未成年人专用举报邮箱:001@ls114.cn
苏公网安备 32011702000107号 | 经营许可证:苏B2-20150070 | 人力资源许可证:0117000113

客服微信 求职群 公众号 视频号 抖音号(ls114ls11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