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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记者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我省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双减”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寒假期间,各地要协调政法、网信、教育、公安、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建立分片包干制,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本地保留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影响力较大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周边的托管机构,以及违规培训问题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区等重点机构和场所进行排查,严查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开展的变相违规培训。要部署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参与培训和有偿家教的专项整治,对违规开展培训的中小学教师,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记者注意到,通知特别提到严罚重处违法违规培训。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违法违规培训线索,一经查实,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真正让监管“长牙齿”,形成对违法违规培训的强有力震慑。
通知提出,聚焦重点,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日常监管。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各地要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遵守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要求,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 年修订版),开具规范票据,将培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防恶意涨价。责成校外培训机构将预收费资金全部纳入全国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防止发生“卷钱跑路”风险,切实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2024年3月底前,各地要推动本地已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平台,并在平台上架售课,实施预收费资金全流程监管。对未纳入全国平台的机构,不得通过年审,并责令限期纳入。对拒不纳入、逃避监管的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责令停止举办。
此外,还将强化艺考培训监管。要重点关注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的情况,落实好机构消防、安保、场地和条件配备等要求,及时掌握辖区内学生参训情况,确保培训安全。严禁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要着重维护招生考试秩序,严查校外培训机构聘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及考试命题、评分(卷) 的专家评委等参与艺考培训,或与教师、评委等内外勾连、利益输送、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王赟)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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