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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邪、反邪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掌握邪教活动信息,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01举报内容
(一)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线索; (二)涉邪教人员现行传播邪教歪理邪说,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线索; (三)涉邪教组织人员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传邪教的线索; (四)涉邪教组织人员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携带、私藏、制作邪教反宣标语、书籍、传单、光盘、资料等反宣品线索; (五)利用通讯、网络宣扬邪教教义,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书籍、刊物、音视频,利用QQ、微信、抖音、微博等社交媒体宣扬邪教内容的线索; (六)其他与邪教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
02举报方式
(一)拨打报警电话110; (二)拨打辖区派出所报警电话; (三)向社区民警举报。
03奖励措施
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500至5000元的奖励,对提供重大案件线索的给予重奖。
04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需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时注意方式方法和自身安全,留存好资料和证据,以便事后核实、兑现奖励; (二)接报单位及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举报人需如实反映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如发现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南京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9日 编 辑:胡 迪 校 对:汪仲谦
审 签:王 超
来源于:金陵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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