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溧水区、高淳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溧水区、高淳区高速公路
差异化收费政策试点方案》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交公路函〔2021〕228号)要求,结合我市溧水区、高淳区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溧水区、高淳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下列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号南京交通大厦1107室(邮编:210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
评估主体: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侯坤,联系电话:83194181,邮箱:njjtjghyj@163.com;
第三方评估机构及联系方式:南京亿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胡刘兵,联系电话:52775521,邮箱:943585185@qq.com
请在信封、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溧水区、高淳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
附件:1. 《溧水区、高淳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2. 《溧水区、高淳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试点方案》起草说明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8日
溧水区、高淳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试点范围
拟对南京主城至溧水区、南京主城至高淳区之间涉及4条高速公路15个收费站的2个区域路段实施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详见表1和附图),具体为:
区域路段1:起点(终点)为G25宁杭高速公路南京主线收费站,终点(起点)为S55宁宣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天生桥、沙塘、和凤、固城、G4221溧马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东、东屏、G25宁杭高速公路溧水北、溧水东、白马、S68溧芜高速公路高淳、高淳新区、桠溪等13个收费站中的任意一个收费站。
区域路段2:起点(终点)为S55宁宣高速公路南京南主线收费站,终点(起点)为S55宁宣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天生桥、沙塘、和凤、固城、G4221溧马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东、东屏、G25宁杭高速公路溧水北、溧水东、白马、S68溧芜高速公路高淳、高淳新区、桠溪等13个收费站中的任意一个收费站。
实施对象
往返于试点区域路段起点与终点之间,安装并正常使用ETC缴费的南京籍(苏A牌照)一类非营运客车(即车长小于6米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的非营运小型载客
汽车)。
优惠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实行减半征收车辆通行费的差异化优惠政策,与其他优惠政策不同享。
实施期限
暂定1年,计划自2024年7月1日0时起至2025年6月30日24时止。重大节假日期间,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
费用结算
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地方政府纳入财政公共预算,并负责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来源|南京发布、南京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