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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谣言、寻衅滋事,多名网民在“胖猫”事件中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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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09: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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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编造谣言、寻衅滋事,多名网民在“胖猫”事件中被处罚

  详情:5月19日晚,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发布“胖猫”跳江事件调查情况。根据警情通报,谭某(女,27岁,重庆石柱人)和刘甲(男,21岁,网名“胖猫”,湖南临武人,下文以“胖猫”代称)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双方恋爱关系,经济上互有往来,共同攒钱谋划未来生活,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经调解,近日“胖猫”父母与谭某已达成和解,谭某全额退还了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

  “胖猫”去世后,个别网民为蹭流量、博眼球,编造谣言、寻衅滋事,各地警方依法开展查处。网民杨某在网上发布谭某电话号码和支付宝账号截图,煽动网民向谭某支付宝转账附留言辱骂,对谭某进行人身攻击,警方依法立案,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网民贺某在网上扬言接到“悬赏令”,称“要杀谭某全家,包括关系好的朋友”,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网民潘某、薛某在网上发布谭某身份证信息图片、手机号、邮寄地址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民熊某、邱某合谋以曝光谭某老家位置为炒点,打探谭某老家并拍摄视频发布;网民杨某为博人眼球,捏造自己与谭某交往谣言上传网络;网民许某冒充谭某开设微博账号,发布不实帖文。上述违法人员均已被当地警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网传“4月11日跳江身亡者不是‘胖猫’”“谭某被人殴打”“一自称谭某的女子第一次露脸道歉”等均系个别网民歪曲事实、捏造散布的网络谣言,属地警方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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