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能否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
答: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变更当事人为被执行人。
14、被执行人是自然人,该自然人死亡后,申请执行人该如何救济?
答: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后,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后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 ,要求他们在获得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15、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该权利主体为自然人,但该自然人与其配偶在申请执行期间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将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能否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
答:可以,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将权利部分或全部分割转让给配偶的,该配偶可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直接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
16、可以将被执行人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有哪些?
答:依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将被执行人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
(1)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出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
(2)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
(3)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6)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
(7)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以外的非法人组织作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依法请求变更、追加对该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主体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中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0)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1)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2)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请求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7、什么情况下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拍卖、变卖?
答: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人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18、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法院能否拍卖?
答:可以,但房屋拍卖后,法院将为被执行人预留5到8年的租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