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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四川公安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恶劣行为。现公布5起打击处置典型案例。 1.李某编造传播“富加杀人案嫌疑人被释放”网络谣言案 2024年6月,网民李某为博人眼球,在网络群组中造谣富加某案犯罪嫌疑人通过找关系已被释放。经查,犯罪嫌疑人未被释放,李某在未核实信息真假的情况下编造相关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2.苏某编造传播“污水流向黑龙滩污染饮用水源”网络谣言案 2024年7月,网民苏某为博人眼球,在某短视频平台传播一段下水道冒水的视频,并配文称“原来导致很多户家庭被水淹的原因不是涨大水,而是街道上下水道往外冒污水,被淹是小事,关键是污水没有处理直接流向了黑龙滩,影响了全眉山、仁寿人民的健康(饮用水源)”。经公安机关核查,近期暴雨导致街道下水道堵塞漫溢,与“污水流向黑龙滩污染饮用水源”内容不符,苏某编造的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苏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3.尹某编造传播“仁寿地震”网络谣言案 2024年5月,网民尹某为博人眼球,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仁寿“地震了”视频。经公安机关核查,尹某用手机拍摄仁寿街道画面,使用虚构地震视频并配文“地震了”。尹某造谣“仁寿地震”的行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尹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4.王某编造传播“湛江一男子吃狗肉得狂犬病”网络谣言案 2024年8月,网民王某为博人眼球,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湛江市一男子吃疯狗肉发疯”的视频。经公安机关核查,原视频内容为某客运站一男子突发疾病,王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故意编造传播“湛江一男子吃疯狗肉得狂犬病”的谣言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5.张某编造传播“人贩子在仁寿小区活动”网络谣言案 2024年9月,网民张某为博人眼球,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注意了朋友们,最怕的是人贩子,每个小区在敲门”的视频。经公安机关核查,张某将产品推销人员上门推销产品编造成“人贩子在小区活动”的谣言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来源:四川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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