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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双十一”遇到这些情形可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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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2 09: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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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双十一”遇到这些情形可维权!

  详情:眼下,“双十一”购物节正在火热进行中。在网购中遇到各类纠纷该如何处理,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预售时付完定金后悔了,定金还能退还吗?

  法官提示:

  如果是由于消费者自己的原因,比如后悔或疏忽大意忘记支付尾款,这种情况消费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如果在消费者支付了定金后商家违约,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平台原因,比如系统故障导致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支付尾款,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和商家及平台反映情况进行协商,也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商家“先涨价再降价”是否涉嫌欺诈?

 法官提示:

  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价格本就有一定合理的波动范围,因此先涨价后降价的行为要具体区分。

  如果商家为了营造降价销售的假象,故意去编造商品的原价折扣等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就可能涉嫌价格欺诈。

  如果只是在市场交易范围内进行合理的价格波动,商家没有欺诈的故意,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价格欺诈。如构成欺诈,消费者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商家主张退一赔三。

  此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商家在进行促销时应明确标示出商品的原价。

  原价以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或者是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商家还要明确标示出相应的折扣降价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7天无理由退换货,要注意哪些特殊情形?

  法官提示:

  定制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有时限的商品,比如期刊、杂志,以及交付之后就可以使用的电子数据类的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品性质特殊且经消费者单独确认之后,也可以排除7天无理由退换货。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退换货不受7天时间限制,要根据商品具体的国家法律规定的三包期限,或者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约定的质保期限。(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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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3 03:41:1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解了!
发表于 2024-11-13 07:30:4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友情提醒,注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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