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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印发《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
详情:近日,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保密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名义联合印发《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办法》共5章30条,重点对从事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活动,开办互联网军事网站平台、网站平台军事栏目、军事账号,以及对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实施监督管理等作出规范,自3月1日起施行。(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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